第五十二章 变迁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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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小好奇小萝莉有没盛妆打扮,燕行无奈地想捂眼,他不敢说小萝莉有精心打扮,但可以保证她确确实实是盛装!
发小不识货,他识货呀,小萝莉那身衣服来自云澜,是望海城或金狮城那种大型修士城才有的高级料子,是以修士炼制法袍的材料织成的布匹。
衣服的颜色,比华夏古代皇家御用的颜色更澄净,给人稳重的感觉中又显鲜活明快,明黄的衣袍穿在身上显得人贵气优雅、庄重威严。
小萝莉穿明黄和金色,给人的感觉就一种——尊贵,贵不可言的那种尊贵。
这次,小萝莉没戴抹额,额心贴着宫黄,作额饰的宫黄也是金色的,她手里还拿着一件妖兽猞猁皮为里子、外是金色为底撒叶子花缎面、并附带帽兜的披风。
很多人穿明黄、紫色、黑色那种颜色的衣服,容易被压制,从而令人成为衣服的配角。
而小萝莉穿明黄、紫色、黑色等,衣服则是起陪衬作用的绿叶。
见惯小萝莉穿蓝色与橙色,鲜少见她穿鲜亮的华服,这当儿见小萝莉又再次穿尊贵的明黄襦裙,燕行就一个想法——好看!
他个人认为小萝莉是盛妆打扮了!
小萝莉要是没有盛妆打扮,她一般常穿她比较偏爱的蓝色、橙色、或白色为主的衣裳,不会穿明艳的明黄、火红那种热烈的颜色。
问自己有没盛妆打扮?乐韵昂昂头,一脸骄傲:“我盛妆打扮了啊,要是没打扮,我直接扎个高马尾,随随便便套件衣服就行,不会像这样穿得这么耀眼,你没见我连霞帔都披上了,就差戴个帽子形的凤冠啦。”
柳少再次认真打量,哦豁,小萝莉确实是盛装,因为她穿的那套衣服还有叫蔽膝的东东!
蔽膝是红色为主,配有精美的刺绣,同样缀有珍珠美玉。
同时,她左侧还垂有玉禁步,右侧是系玉环的金色宫绦,腰带上扣有镶着宝石的带扣,垂系的丝绳揽着一只小巧可爱的碧绿葫芦。
“小美女,你那只葫芦好可爱,也最衬你。”小萝莉全身的配饰都光灿灿的,件件价值不菲,柳少最钟爱的还是那只小巧玲珑的葫芦。
燕行:“……”
他从来不知道发小的眼光竟如此好!
小萝莉腰间挂的那只碧绿玉葫芦可不普通的装饰品,它是葫芦娃那一族结出来的天然盛水法宝葫芦果,是小萝莉的水杯,她在云澜时也把它系在腰间当装饰品。
稀有的天然葫芦法宝,到哪都可以用,燕行也稀罕,可惜,他没那种好运气。
“柳哥你眼光真好,这只玉葫芦是我的心爱之物。”柳帅哥识货,乐韵笑咪咪地走到罗汉榻前,放披风。
小萝莉说葫芦是她的心爱之物,柳少骄傲极了:“那是,哥我的眼光一向是顶顶好的。”
蓝三黑九瞅着柳队笑,柳队不愧是活跃气氛第一人,有他在,冷不了场。
放下披风,乐韵才问:“找到王家宴会的地点没,有没侦察好路线和出行方案?”
“有。”柳少积极响应。
乐韵立马晃到帅哥们工作的地方,挨柳帅哥坐的蓝三挪来一张绣墩,她也没客套,坐下去,抻头看向柳帅哥的电脑。
柳少运指如飞,调出地图给小萝莉看,再移动鼠标指路:“王银屏的对象家的祖籍非首都市人,他的曾祖是京大早期的几批学生之一,是物理系的高材生,留过洋,建国后在物理学领域发光发热。
他的祖父亦不差,是老一辈教育家中的一员,曾在民大任教,他的父亲又隔代遗传到祖父的基因,也是科研工作者。
王银屏的对象么,可能受他爷爷影响,也从事教育工作,现就职于语大,欧家门第并不低,与王银屏家也算是门当户对。
欧家是清流家族,自己没有别墅,婚宴定在酒店举行,他们选的酒店距离欧、王家都不太远,就是这家,属庄园式的大酒店,五星级别哟。
这家酒店的背后东家,是首都本土富豪家族之一,与周董一个圈子,在豪门圈子里的口碑不错。”
“难得啊,柳哥竟然如此欣赏这位,可见他应该是个十分优秀的男士。”乐韵惊奇地打量柳帅哥,柳大帅哥一般不常夸人,这回竟然详细解释人的祖辈,可见他对某位欧先生的感官相当好。
“这位确实不错,你见过他本人就知道了,我不仅欣赏他本人,最欣赏的还是他们欧家的家风。”柳少坦然承认自己对某位的欣赏,懂得欣赏别人的优秀,也是良好的品德。
“家风若不好,王家也不可能同意王银屏跟人交往。”燕行插嘴,王银屏家是京中三王之一,他们或许不一定有门第之见,但绝不可能同意家族精心培养出来的孩子与家风不好的人家结婚。
柳少翻个白眼,这不是废话?谁家不这样?柳家长辈没有门第观念,但绝不接受家族中的孩子与家风败坏的人家结亲。
欧王家两家举行婚宴的酒店距他们两家不算太远,离乐园就有点远了,中间隔着两个区。
去酒店的路线有数条,自驾车、乘地铁都行,论起来自驾车稍稍近一些。
查看了地图路线,乐韵划掉自驾车与乘地铁的方案:“酒店的庭院挺宽的,有地方停小飞机,直接飞过去吧。”
“好咧,开直升机飞过去,小美女从天而降,闪亮登场。”柳少燕少欣然赞成,开直升机过去更能衬托出小美女出场的震憾感。
不用再纠结行程问题,乐韵直接问:“晁哥哥,我们送王美女什么结婚礼物最合适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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