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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2章 明月光,朱砂痣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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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张爱玲小说《红玫瑰和白玫瑰》,写到男人眼里的:“明月光”和“朱砂痣”。

    她说:“娶了红玫瑰,久而久之,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,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;

    娶了白玫瑰,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,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”。

    我很不喜欢张爱玲这个人,因为她喜欢汉奸胡兰成……

    我还不喜欢张爱玲这样闷骚的女人。

    甚至,我都很少看女人写的文章,除了三毛,席慕容……

    三毛的倾城,送你一匹马,雨季不再来,那里偷偷记着我的青春和回忆……

    可是,看了张爱玲写的明月光和朱砂痣,还是被惊艳了……

    明月光,朱砂痣……

    谁的心里没有一片明月光?

    没有一颗朱砂痣?

    即使孤独如六爷,即使寂寞如我……

    我猜测,他的心里,也有一片明月光,一颗朱砂痣。

    也许,还有一片高粱地……

    如果晚清时候,六爷会穿越,他到歌厅k歌,没准儿会唱一首挪威的森林……

    “那里湖面总是澄清,那里空气总是宁静,雪白明月照着大地……”

    六爷他们到了微山湖……

    他想了想,准备不停留了,打算直接南下两广。

    可是,他无法忘记那双让他温暖过的眼眸。

    虽然,那个老板娘,只是个路人,过客……

    作家林清玄说:“有时候过了五分钟,心情就完全不同了。

    生命的很多事,你错过一小时,很可能就错过一生了……”

    六爷,今天不想错过。

    他的一生,已经错过太多……

    如果按照一本严谨的文学作品,现在,这本书应该结束了。

    金靴,再写下去已经没有意义。

    我没必要凑字数,磨磨唧唧……

    如果:我把书中关于我的磨磨唧唧的,拖沓章节删除,再好好修改一下,还算一部严谨的小说……

    而且,还是个很深奥的哲学寓言故事……

    不同的人能从书中看出不同的人生。

    很多人,未必看得懂,看懂下面隐藏的东西,和我想说的话……

    可是,还是要写几十万字番外吧!

    穿越,冒险,荒野求生,厮杀,寻宝……

    因为六爷的江湖,我的江湖,还没结束!

    我还算盛年。

    金靴,不过俗物。番外,才是我所爱!

    今天,六爷,想去见他喜欢的女人……

    嘿,女人。

    六爷,是不懂女人的……

    他一生都给了兄弟和江湖,后来,甚至给了国家和苍生。

    他并不好色。

    很多章节之前写到金陵的鸡鸣寺,是六爷最终命运的伏笔。

    晚年,六爷在那里出家做了和尚。

    解放后,那里成了尼姑庵……

    那个两广总督,封疆大吏也时常去金陵鸡鸣寺,现在,那个鸡鸣寺还有很多关于那个封疆大吏的历史遗迹。

    我不认为做和尚有多么不好,因为,我一直打算出家做个和尚。

    写小说是个很自由的事,就是可以表达所有的内心……

    反正,我把主人公张文龙的老丈人写的做了和尚了。

    不过,我还记得六爷写的七夕那首诗。

    那首诗是我二十多岁的时候,喝了一斤酒写的……

    七夕何夕,帷月冷视,皎兮洁兮,慰我晨曦,

    今夕何夕,?马已疲,迟兮倦兮,何尔相弃,

    七夕何夕,人淡如菊,清兮倨兮,唯我相视,

    今夕何夕,烽火将息,佻兮醉兮,拾我耕织,

    七夕何夕,秀?鸣蜩,馥兮濯兮,寻我前世,

    今夕何夕,易尔发髻,珠兮钗兮,碎我征衣,

    七夕何夕,嘶骥已逝,飘兮渺兮,祭我车辎,

    今夕何夕,惊我马蹄,瞩兮赋兮,流火翱弋。

    我那天喝醉了,写的涂鸦……

    六爷在寺庙里,青灯古佛,和我一样,那个曾经善良、卑微又勇敢的少年,再也不说旧游无处不堪寻!

    再也不说此情惟付天边月!

    再也不说欲饮桂花同载酒……

    他只会说:人挡杀人,神挡杀神!

    他累了,他眼神空茫,空茫的像梁风的飞刀……

    他只想找个温暖的人,温暖的下午,喝一杯温暖的茶……

    但愿,那天,阳光正好!

    他见过夜色里的娇娇明月光,凄冷寒凉,照的人间惨白无色……

    他见过红红朱砂痣,不过滴滴蚊子血,看尽爱恨情仇,已经麻木……

    他的兄弟查干,回了草原,没有了祖传的金钏

    ……

第182章 明月光,朱砂痣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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