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章 第六十道方程式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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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觅在文章里写道:“我在J市的时候,认识了一位姑娘,她叫W。
W小姐本来可以拥有光明的未来、大好的前途,却因为长期遭受校园欺凌,遭受同学的冷暴力和排挤,最后被迫辍学。
她的人生轨迹就此被改变。
一个本该活泼可爱的女孩儿,却患上了重度抑郁症。
而欺凌者F小姐,一个罪犯的女儿,在这之后却顺利洗白,成为了人生赢家。她的人生轨迹与W小姐截然相反,成为母校的知名校友,事业爱情双丰收,堪称人生赢家,甚至摇身一变,化身网络红人,被网友冠上“最美×××”的称号。
最令人气愤的是,本应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的法律,反而成为了欺凌者用以逃避责任的工具……”
文章后面,直接放出几段录音。
“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,十年前的证人证言,也起不到很好的作用。”
“只是遭受到排挤和言语伤害,大概率无法进行维权。”
“毕竟,法律一切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准。”
从录音片段里流出的,是方?的声音。
这是上个月,苏觅来找她咨询法律问题的时候录下的。
录音显然被技术处理过,对方巧妙地把话语顺序移花接木,拼接成一句新的话。
本来很正常的回答,和这篇文章放在一起,却变了一种味道。
另外还有几张打了码的照片——
方?在A大做法律讲座时的照片;
方?和顾渊回一中参加校庆,握手走在校道上的背影;
方?在A集团一层大楼里与王总交谈的照片……
最后,还有一张十三年前某个学校贴吧的截图,贴吧名字是“s市实验中学”。
【主楼:有人认识初二6班的女神F吗?听说她的父亲是罪犯,学校怎么还收这种人啊?】
1楼:“真的假的?别吓我。”
2楼:“真,我跟F同班。F是跟她妈妈姓的,有次我无意中看到,学校发的信息表直系亲属那栏,她从来不填写她的父亲。”
3楼:“回楼上!你也知道她是单亲家庭?不过我不知道她父亲是罪犯,我只知道她是小三的女儿!我好几次撞见她妈妈跟不同的男人走在一起!”
4楼:“大吃一鲸!没想到所谓的女神竟然是小三和罪犯的女儿?” m.a
5楼:“罪犯和小三的女儿,怪不得这么喜欢抢别人喜欢的男生呢,呵呵。”
……
校园欺凌本来就是网络上的敏感话题,这篇煽情的文章一出,再被大V一转发,一石击起千层浪。
转发和评论数量持续暴涨。
网友A:“我去!欺凌者也太嚣张了吧!这说的还是人话吗?没有证据就定不了罪吗?”
网友B:“我也是校园暴力的受害者,虽然已经从学校毕业,但也花了好几年才走出阴影,现在仍然每天在做噩梦,恨不得施暴者下地狱。我真的不知道W姑娘是怎么度过这些年的,希望善恶有报,校园欺凌者应该要受到应有的惩罚!”
网友C:“这照片背景,不是A大和S市一中吗?我们母校什么时候出了这种败类了?”
网友D:“最美×××?录音里的说话方式很像是法律工作者,这位F小姐,不会是之前在法律救人的那位最美女律师吧?”
有好事者立刻把当时的视频翻了出来。
网友E:“她在视频上说,她以前被渣男欺骗打过胎,细思极恐,不会是初中那会跟别人争男人堕胎吧?”
网友F:“虽然说一个人的出身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。但是早恋、打胎、校园暴力,我能说真不愧是罪犯和小三的女儿吗?”
网友G:“楼上会说话就多说点!”
网友H:“真是讽刺!有人认识F小姐的男朋友吗?希望他知道她的真面目!”
偶尔有几条质疑事情真实性的评论。
网友I:“记者苏觅?这不是那个上次造谣小安安事件的记者吗?她的文章能信?”
网友J:“这记者上次还没道歉呢?现在又跑出来蹦达了?还有这种鸡汤式的文章,模棱两可的配图,是要表达什么?新闻不是要合乎客观实际吗?”
网友K:“这学校贴吧截图是S市实验中学,为什么照片又是S市一中?”
网友L:“就凭博主放出的这几张照片和截图,根本看不出有用的信息,也证明不了什么啊?就贴吧的截图,随便找个人也能伪造。没有确切的证据前,大家还是不要被带节奏了,博主有更多证据吗?”
但这些质疑很快被愤怒的谩骂声淹没。
不仅如此,有人还在这基础上添了一把火。
网友M:“有知情者爆料,这个女律师就是最近那闹得红红火火的A集团事件的代理律师!”
网友N:“什么?真的假的?”
网友O:“真的,没看到有一张照片里,和她站在一起的,就是A集团的王总吗?”
网友P:“卧槽!还真是!就是她害得那对母子家破人亡?这哪是什么最美女律师,分明是法律人的耻辱。有这种人在,只会助纣为虐,法律就是个狗屁!”
网友Q:“果然什么样的父母出什么样的孩子,罪犯的女儿也是罪犯!”
网友R:“博主为什么要给她的照片打码?这种人直接放出来就好!”
……
两个热点事件被关联在一起,直接把热度推上了一个高峰。
网友议论不断,这其中什么难听的话都有。
方?紧握着手机,思绪有片刻的空白。
像是伤口被人粗暴撕开,深埋在箱底的记忆被强行撕扯出来。
文章里提及的W小姐。
第60章 第六十道方程式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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