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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早餐桌上的大捷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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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晨曦里的京城似乎没有往日的喧闹,寒冷似乎把人禁锢起来,如果没有必要出门,人们更加喜欢待在热炕头上。

    甚至那些因为放寒假不上学的孩子,还赖在被窝里面不肯起来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在院子里干完活儿的老娘,就会把冰凉的手伸进被窝儿。

    然后就能听见孩子在被窝里面“吱哇乱叫”。

    大明正在进行一场旷世大战,可大明京城的百姓,却一丁点儿感受不到大战的气息。

    平日里京城驻军就很少,现在街上没几个当兵的,更加不会惹人注意。

    不过不能去通州新城,那地方简直成了大兵的海洋。

    各部衙门大多搬到那里办公,好多地方都可以用戒备森严来形容。

    也只有到了那里,你才能感觉到,大明现在还处于战争状态。

    石景山边上的胡同里面出现大兵,这就有些奇怪了。

    四个大兵穿着军装,腰间还挎着枪,亦步亦趋的跟在两名老者的身后。

    “离我远一些,你们这样会吓着百姓的。”孙承宗回过头,瞪了一眼为首的上尉军官。

    “孙相,您出来的太急,弟兄们也来不及换衣服。

    您慢些走,好歹体恤一下我们。

    后面的兄弟换过衣服,很快就能赶上来。”警卫连长都快哭出声来。

    平日里,老爷子也不怎么出门。不知道今天怎么了,非得上街去喝豆腐脑。

    老天爷啊!

    别说有人下毒,就是吃拉了肚子,那也够他们喝一壶的。

    “哼!就喝口豆腐脑,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的?

    有人下毒,毒死你的可能性,都大于毒死老夫。”

    孙承宗嘴里碎碎念,脚底下走的越发快了。

    孙铨在后面,都有些跟不上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爹!您看我也六十多了,您就当体恤一下儿子。

    慢些走!成么?”

    “哼!文不成,武不就。

    早年间身子不打熬得利落些,小妾倒是娶了三四房,身子骨能不虚?”

    孙承宗嘴上说,脚下却放缓了步子。

    “府里不是也给您做了豆腐脑么?大冷天的,您看这街上也没几个人,您咋就非想着上街来吃。”

    孙铨看到老爹走慢了,嘴里嘟嘟囔囔的跟着。

    六十多岁的人了,晚上也就俩时辰的觉。好不容易在凌晨睡着了,却没想到老爹清早要出门。

    没办法,只能在侍妾的搀扶下起了床,跟在老爹后面上街喝豆腐脑。

    豆腐脑没喝,肚子里面却已经被牢骚塞满了。

    刚嘟囔完,就从小胡同转到了街上。

    街上满是早起准备上班的人,好多人都挤在小吃摊前面。喝着京城的老豆汁儿,吃着炸得焦黄的焦圈和油饼。

    一尺长的大果子,从锅里面捞出来就啃,别提多香。

    戴着白帽子的家伙,吆喝着羊汤火烧,也有不少人光顾。

    大冬天的,喝口羊汤浑身暖洋洋的,一上午都有精神。

    “谁说没人,你看看,这大街上人来人往的,咋就没人?

    要说这京城里面,比天启年间要繁华十倍不止。”

    孙承宗信步走在街上,耳朵里听着人力车晃晃荡荡的串铃声,两边小吃摊上西里呼噜的吃饭声。

    还有各个铺面开板,伙计们的问候声。

    好多声音交织成一团,孙承宗听得无比惬意恬静。

    这才是老百姓该过的日子,哪像天启年间。

    差役们在街上走一遭,就会鸡飞狗跳的。

    身后跑过来一队人,虽然穿着便衣,可一看就知道是当兵的。

    没办法,个顶个剃得脑袋?虚虚的。不是当兵的,谁把头发剃这么短。

    孙承宗不管他们,径直走到一处最热闹的小摊子边上。寻了一张桌子坐下,立刻有戴着白套袖肩上搭着白毛巾的小二过来。

    “这位爷!您吃点儿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两碗豆腐脑,三个焦圈,两根炸果子。

    那边儿回鹘人的糖酥火勺也给我弄两个来!”

    孙承宗指着旁边摊子上,那个戴白帽子的家伙说道。

    “呦!这位爷您好胃口,别的都没问题。只是糖酥火勺您得自己去买!”

    “这怎么话儿说的?”孙承宗不解的看着店小二。

    “回鹘人不好说话,跟咱们反着劲儿。您多包涵!”

    “哦,那我们自己去买!”孙承宗踢了一脚正在犯困的孙铨,示意他去买火勺。

    哪里还用得着孙铨,匆匆换了上衣,裤子还是军装裤子的警卫连长,连回鹘人的笸箩都端了过来。

    十几个便衣装没事儿人似的,在两头已经把摊位把住。

    只要孙承宗吃坏了肚子,立刻就能把这个戴着白帽子的回鹘人大卸八块。

    傻不愣登的回鹘人,还没反应过来。仍旧追着警卫连长给钱!

    警卫连长扔过来一枚银元之后,这货立刻就安静了。

    孙承宗不管这些,咬了一口油酥火烧满意的点点头。

    还别说,回鹘人弄出来的油酥火烧,就是跟汉人弄出来的口味不一样。

    据说是和面里面掺了什么油!

    反正回鹘人吃东西,就是喜欢吃油腻腻的。

    “你别站我边上,再把人都吓走了。要么坐下吃东西,要么远远的站着。”

    警卫连长一脑袋青皮,上衣虽然匆匆套了件衣服。可下身,穿着还是橄榄绿的军装裤子。

    腰里鼓鼓囊囊的,傻子都看得出来这是当兵的。

    有这么个人杵在孙承宗边上,所有人都下意识的躲开。

    生怕冲撞了这桌的贵人!

    警卫连长咬咬牙,一屁股坐到了孙承宗身边。

    可不敢让这位爷出事儿,真出了事情,可不是一颗两颗人头可以交代得过去的。

    “哎……!这帽子给你戴上,大冷天的剃个青皮。”孙承宗伸手,从孙铨脑袋上摘下棉帽子,扣在警卫连长的脑袋上。

    大明现在发型很乱,上了年纪的头发留得很长,跟女人一样。

    年青些的后生,大多留着短发。小分头逐渐开始流行!

    贴着头皮剃成青皮样儿的,除了街面上的混混,也只有军营里的大兵这么干。

   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,不可损毁的观念,正在遭受着强烈冲击。

    甚至好些个职业,已经开始向女人开放。

    医院里面,就有好多女护士。

    给女人看病的,还有好多女医生。

    以前男人不方便看的妇人病,现在也能得到很好的医治。

    女人入职最多的就是棉纺厂,没办法,干这种活计,女人天生比男人有耐心。

    街上骑着自行车上下班的女娃子,不用问,都是棉纺厂和针织厂的女工。

    现在针织厂也都用上机器了,叫什么缝纫机。

    两只脚在底下踩踏,那机器就

    “咔哒”“咔哒”的响。

    一条裤子,不大一会儿就做好了。

    现在军队的被服厂里面,用的都是这种机器。

    孙家的女人们,也用上了这种机器。

    现在孙承宗身上穿的,就是自家女眷做出来的衣服。

第三十章 早餐桌上的大捷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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